广东海川智能机器、安徽中环环保科技、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深圳市橙天伟业科技、创业黑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以下为原文:
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5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5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7月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持续下降。(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及生产成本的变化情况,说明产成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对发行人的影响;(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企业的上下游发展状况,说明企业的经营及市场环境是否存在不利变化的可能,并说明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2、根据申请文件,张家港保税区阿特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阿特斯)成立于2014年10月,股权结构为于永香持股51%、发行人持股29%、张小飞持股20%。2015年8月起,发行人向其采购超细钢线,2016年为发行人的第一大供应商。发行人向张家港阿特斯的采购价格低于与同期向宝能特钢、邢钢线材等第三方采购价格。根据申请文件,2015年后,阿特斯太阳能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阿特斯)宣布已经解决了金刚石线应用于多晶硅切割的硅片表面制绒问题。发行人与掌握超细钢线研发、生产技术的自然人於海鹏(张家港阿特斯股东之一于永香的丈夫)合作设立张家港阿特斯。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於海鹏的个人简历,是否曾在苏州阿特斯或其关联方任职,张家港阿特斯超细钢线生产技术的来源,是否存在侵害他方知识产权及商号的风险;(2)张家港阿特斯产品、技术、工艺的成形过程,成立后不到1年即向发行人销售产品是否符合行业特点;(3)发行人采购额占张家港阿特斯销售额的比例,发行人是否实际控制张家港阿特斯。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3、根据申请文件,2016年持股比例5.38%的股东费腾向发行人分三次分别借出款项1,500万元、2,500万元、2,500万元,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借出款项1,300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短期借款的原因,费腾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2)发行人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发行人相关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二)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46%、14.33%、13.08%,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2,740.93万元、2,955.69万元、3,115.36万元。(1)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直接销售比例很高,但客户构成中,贸易类客户较多且变化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解释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变动及其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销售的真实性发表核查意见;(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第三方付款占比较高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对相关回款的真实性发表核查意见;(3)2015年、2016年在建工程主要为提前实施的募投项目海川智能-2层智能组合秤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初开始投入建设。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于2015年初开始投入建设本次募投项目海川智能-2层智能组合秤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对在建工程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2014-2016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694.69万元、11,282.19万元、13,635.2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142.64万元、3,149.41万元、3,788.22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平稳的主要原因以及2017年度上半年的生产经营情况;(2)有何措施能够保持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请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54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7月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申请材料,发行人通过BOT、TOT、BOO等方式获得了11个政府授予的环保水处理项目,均地处三四线或县级城市,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该等项目是否存在政府违约的风险,政府是否能按约及时支付污水处理费或调整处理价格等。如报告期安庆市马窝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远远小于结算水量(2016年实际处理水量184.69万吨,结算水量915万吨)的情况是否导致政府修改原特许经营权合同。(2)发行人确认的公司特许经营权(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49,155.92万元,经测试均未计提坏账准备。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客户的财政状况、政府债务水平导致可能的违约风险,以及折现利率的选择等几方面的因素说明减值测试过程及结果是否稳健。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未经招投标获取业务的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泰安市住建局及夏津县住建局认可发行人自行选择有关项目施工和设计单位而不经招投标的确认是否有效,是否存在潜在经营风险或法律责任。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根据申请材料,发行人报告期对外承接环境工程业务收入分别为2,856.53万元、2,097.80万元、5,483.63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9.58%、44.80%、41.0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2015年、2016年对外承接环境工程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2014年和可比公司水平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二)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第一大客户金雅拓的销售分别占发行人销售总额的48.93%、44.74%、35.23%,对金雅拓的销售占发行人销售收入比例较高。同时发行人向金雅拓采购芯片和卡体,2016年采购金额1,117.09万元,占采购总额的7.68%。发行人生产经营对设备要求较高,工艺流程相对简单。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金雅拓既是发行人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原因与合理性,发行人是否仅是金雅拓的代工厂;(2)说明发行人对金雅拓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对金雅拓的依赖度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与金雅拓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3)说明第一大客户金雅拓及2014年第二大客户北京握奇要求发行人采购特定设备并采购发行人的综合制卡服务而不采购卡的合理性;(4)结合发行人部分设备是根据客户金雅拓特定需求购置,进行特定改造后租赁给金雅拓使用,2015年、2016年发行人将上述部分设备处置给金雅拓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设备中根据客户金雅拓特定需求购置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处置价格是否公允,向金雅拓处置1,259万元的闲置设备是否为其特定需求机器设备组的核心设备,处置后剩余1,034万元的设备是否能正常提供特定服务;(5)结合发行人是金雅拓在中国唯一的综合制卡服务供应商的情况,说明如何确保与金雅拓交易价格的公允性;(6)补充说明两年内是否持续与金雅拓发生销售、采购及固定资产处置交易;(7)说明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是否披露完整、准确。以上问题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1)发行人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但职工人数分别为785人、734人、701人,逐年下降。同时,发行人2016年电信卡生产在原有智能卡生产基础上,延伸产业链,为客户提供了附加值更高的铣槽、封装、个人化等后道生产工序服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收入增加、生产工序增加但职工人数却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2016年综合毛利率较上年提高34.18%,而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基本稳定;报告期内,电信卡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9.81%、20.94%、30.91%,发行人电信卡产品2016年毛利率较上年大幅提高47.6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原因及合理性。以上问题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部分课程仅向部分导师(主要系专家学者)支付课酬,向企业管理人员和投资人导师一般不支付课酬。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投资人导师授课的主要目的是在发行人规模庞大的创业者及创业企业群体中,寻找业务合作伙伴、投资标的,并进行自我宣传。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和投资人导师无偿授课的原因,是否符合市场惯例以及对发行人成本的影响;(2)发行人和相关导师补签了相关合同,该等合同的可执行性及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2、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2016年利润增长较快,课程收费提价是部分原因。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2016年部分课程收费提价的原因,是否符合市场行业特点;(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及业务模式,说明发行人业务在全国的可复制性及持续盈利能力。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3、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三个主要辅导培训产品,黑马成长营、黑马连营、黑马导师营三个主要辅导培训产品共计1,265名学员,在上课期间和结业后共有325家学员企业获得融资,总体融资比率为25.69%,总融资金额239.04亿元。其中,116位学员由导师或导师所在机构进行投资,占完成融资总学员数35.69%,总融资金额131.89亿元。其中,黑马成长营(6-14期)共计892名学员,在上课期间和结业后共有308家学员企业获得融资,总体融资比率为34.53%,总融资金额219.29亿元。这其中有113位学员由导师或导师所在机构进行投资,占完成融资总学员数36.69%,总融资金额131.78亿元。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融资数据的核查情况。
发行监管部
2017年7月5日